丰乐中学教师继续教育测试考场规则

2010-06-06 07:24

 

丰乐中学“十一五”(2006-2010)中继教工程

丰乐中学教师继续教育测试考场规则

    1、考生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考场参加测试。

    2、考生进入考场,只许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等,不得将任何书籍、报纸、资料、笔记本、以及各种通信工具、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室。

    3、考生在每科考前十五分钟内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入场,按考桌上贴好的座位号就座,并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考桌的左上角。考生迟到1 5分钟,不准人场,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场。

    4、分发试卷时,考生不得离座。接卷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凡没有填写、填写不清楚、填写错误、涂改填写内容的,该科试卷作废),但不许答题;其次检查试卷是否有缺页、缺题、字迹印刷不清或错发试卷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5、听到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卷。答卷时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书写,要注意字迹清楚,卷面整洁;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不许将答案写好后贴在试卷上,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违反上述规定的试卷一律按无效试卷处理。

    6、听到考试结束信号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主动将试卷、草稿纸翻放在考桌上,迅速离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考试时间内,除巡视员、考点负责人、本考场监考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未经县教育局允许,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8、考试期间,考生除因突发疾病经考点负责人同意和交卷两种情况可以离开考场外,不准以其它理由外出考场。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再进人考场继续考试。

9、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

八、测试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对号入座,参加考试。

    2、考生除自带必要的文具用品(如钢笔、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外,书籍、资料、笔记本、计算器及移动电话等,均不得带入考场,否则按夹带舞弊论处。

    3、考生进入考场后,将准考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分发试卷时,考生不得离座。接卷后,首先在指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座位号和姓名,卷面不得做任何其它标记。按试卷指定的折叠线将试卷折叠好,考试铃响后,考生开始答题。

    4、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考场,开考30分钟以内,不准交卷出考场。

    5、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缺页、缺题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6、考生进入考场,应保持肃静,认真答题。不谈笑、不吸烟不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答卷一律用蓝、黑墨水的钢笔(圆珠笔签字笔)书写,注意字迹清晰,卷面整洁。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7、考生交卷前,一律不准离开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

8、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考卷反扣在桌上,全体起立,顺序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违者严肃处理。